


























这是新型的家庭农场,投钱不多,阳光小屋很漂亮也很实用,值得投资拥有。
认领后,在基地园区内优越位置拥有一间阳光小屋,可以做你自己想做的用场,同时,公司在成都、德阳、绵阳等城市社区的所有门店,你将拥有部分使用权,还拥有公司部分股权,与公司共同分享成功。你拥有的农场土地和小屋,可以自己管理,也可以委托给公司管理,或者招商,招商价格每年可收到1万到1万8不等。2~3年收回投资没有问题。下面是向相关管理部门打的报告,内容真实,您若有空可以看看,供了解参考。
中江县位于成都、德阳、绵阳城市三角形的中心位置,本项目所在位置是成都经济环线与中江县的结合带,是中江县城乡结合部,是县城工业开发区与农业产业种植基地的第一结合点,是中江县第一旅游景区中国芍药谷的入口,政府每年举办的芍药观花节、菊花节等等,可以带来大量的人流。
1.目的与意义:建设体验基地的主要目的是乡村振兴帮扶专柜寻找新的模式,起展示和宣传作用。同时为中江县乡村振兴帮扶专柜的建设单位四川华睿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社区店,以及线上商城提供线下宣传、展示和体验场所。通过家庭农场主招商和广告收入维持中心的运营,通过提升社区店和线上商城的销售实现宣传价值。
2.项目名称:中江县乡村振兴帮扶专柜体验基地
3.项目地点:中江县经济开发区
4.支持单位:中江县乡村振兴局、中江县商务局、中江县供销社、中江县文旅局、中江县卫生局、中江县建通局、中江县凯江镇政府、中江县南华镇政府、中江县石墙村委会、中江县中江县体育馆、中江县博物馆、中江县汽车北站、中江县惠民医院、北京中科锐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阳光绿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江县益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华睿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七仙群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江县绿宝蔬菜专业合作社、旺苍县扶贫产品营销中心。
5.场地提供单位:四川七仙群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阳光小屋摆放场地,中江县绿宝蔬菜专业合作社提供各阳光小屋配套的家庭农场单元的种植用土地。
6.设备提供单位:四川华睿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
7.软件及线上平台提供单位:中国社会扶贫网(国务院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主办)、北京中科锐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阳光绿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宣传设施提供单位:七仙群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包括路边广告宣传、阳光小屋顶部和4侧的广告宣传、专柜的广告宣传,专柜须标注支持单位。
9.场地及设施规划:投放阳光小屋10个,以芍药大道为中线,南侧6~7个,北侧3~4个。阳光小屋根据用途,分健康小屋、休闲小屋和融e小屋,可以承载乡村振兴帮扶专柜1~6台,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场地性质为废弃的道路和寺庙的改建利用。
10.公共设施提供单位:中江县南华镇石墙村委会,包括公共厕所一间,会议场所等等
11.扶贫产品提供单位:中江县益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旺苍县扶贫产品营销中心。
12.乡村振兴帮扶产品仓储物流提供:暂由中江县益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后期依托展示中心就近建设产品集散中心。
13.运营方式:乡村振兴帮扶专柜展示中心的运营目标主要是为城市前端和线上商城提供宣传引流和体验交流场所,其次,也要尽量实现自身的价值。结合当地场景,因地制宜采用阳光小屋与家庭农场相结合的方式,把每一个阳光小屋+配套的土地(根据场主的需要可以搭配1~5亩土地或部分堰塘水域供其发展种养殖)落实给一个场主,由场地单位负责为每一个家庭农场办理营业执照。
场主与设备提供商和土地提供商等主体签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责任以及利益分配,签约后,场主可以自己管理也可以通过再次招商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这片土地的租期是20年,已经建设了5年,还剩15年,签约后,你将拥有农场阳光小屋和土地10年的经营权。